近日,今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收到由浙江省司法廳出具的關于“同意開展公司律師工作”的復函。
復函內容: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以及《浙江省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研究,同意今飛開展公司律師工作。
據悉,今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金華地區本年度唯一一家獲得浙江省司法廳同意開展公司律師工作的企業。公司律師在處理法務工作的問題上依法享有會見、閱卷、調查取證和發問、質證、辯論、辯護等權利,有權獲得與履行職責相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和其他必須的工作職權、條件。公司律師工作的開展能夠提高企業內部法律工作者隊伍的素質,促進企業內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進程,加強律師業與企業界的聯系,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工作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保障作用,推動完善企業法制工作和律師制度。
(來源:今飛控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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